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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三支一扶常识备考: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2)

2020-02-17 15:05:00 三支一扶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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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中有四项基本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

合议制度 合议庭的组成 一审 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或者由审判员组成
二审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再审 原来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二审程序或者上级法院提审,按照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独任制适用情形 简易程序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回避制度 适用对象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检察人员、执行人员
适用情形 1.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4)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5)本人或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6)与本案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3.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回避的方式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申请程序 1.方式:口头、书面 2.时间: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在开始审理后指导回避事由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回避的决定 1.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2.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3.院长担任审判长时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5.检察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救济 对于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公开审理制度 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例外。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例外 法定不公开
注意 申请不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无论公开审理与否,判决一律公开,评议一律不公开 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
不公开质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保密的证据
两审终审制度 公众不得查阅 公众查阅裁判文书的“三不能”——未生效不能查,调解书不能查,涉密涉私不能查。
两审终审 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即告终结
  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 2.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 3.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除外) 4.小额诉讼程序(包括实体判决、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 5.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
总结 可以上诉的规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
         

练习

1. 肖建因债务纠纷问题将常满告上了法庭。在开庭审理期间,肖建发现审判员与常满系叔侄关系,此时,他应该用( )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诉讼权益。

A. 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B. 申请回避

C. 提起上诉

D. 撤销诉讼请求

【答案】B【解析】当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参与诉讼的相关人员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这些相关人员不参与本案的审理。这就是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法庭审理中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B.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做决定

C. 申请回避一般应当在审件开始审理前提出,案件开始审理后不得提出回避申请

D. 回避人员不包括证人

【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故C项表述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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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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