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朝阳市双塔区招聘教师57人公告(3)
2018-01-27 10:30:42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双塔区人民政府官网、双塔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考察
双塔区教育(体育)局、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考生在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招聘岗位内的招聘单位,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在确定招聘单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双塔区人民政府官网、双塔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在公示期间及以后时期,出现自愿弃权等各种原因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4. 考生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双塔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421--7206043
朝阳市双塔区教育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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