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2)
2017-12-03 09:45:16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12月8日17:30,市人社局按照选调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参加选调考试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所在单位编制本在职人员花名册本人页复印件;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所在单位编制本在职人员花名册本人页复印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选调报名审批表》。
上述所需材料须在12月8日17:30前发至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电子信箱talentordos@163.com,邮件名称为:个人姓名+工作单位,附件须单独上传,名称为: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材料名称,格式为:JPG,不得上传压缩文件。
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ordospta.com/)查询报名结果,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12日至15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市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和市民族宗教综合执法局岗位笔试、面试均为蒙汉双语混合制卷,须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答题;市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服务中心岗位笔试和面试均为汉语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数不低于4︰1的比例组织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4:1的,将对选调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笔试内容。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2.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下午14:00-16:30,地点设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ordospta.com/)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窗口(市人社局二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选调报名审批表》原件。
(2)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文件、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上述材料须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3)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在职人员花名册本人页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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