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6 14:09:27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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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果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考生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非面试考生则需加试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未形成差额的,按最大招聘名额聘用。
体检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
2、体检办法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则按该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则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的所有环节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六)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甘洛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调动,未满服务期如需辞职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补充公告、笔试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查询或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公告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7812721 0834-7813010
监督电话:0834—7819243
原标题: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2017年甘洛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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