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招考 > 招考信息 > 2017年第四季度重庆涪陵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17年第四季度重庆涪陵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2)

2017-11-16 13:16:42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 资料分析题型
  • 资料分析公式
  • 数资易错点
  • 数量关系公式
  • 常识百年党史
  • 全年时政热点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扫码领福利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2.考核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实际操作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由组织考试的承办单位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考核时间及地点:

(1)实际操作时间:2017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构化面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和涪陵区卫生计生委办公楼公布,并在1-2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实际操作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均相同,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暂定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在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就业协议视为自愿放弃。若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出现的缺额,其缺额在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涪陵区卫生计生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和区卫生计生委办公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涪陵区卫生计生委审核,报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涪陵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和涪陵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下载>>>涪陵区2017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2022年省公务员考试笔试产品推荐↓↓↓↓
2022省考
成绩查询
2022省考
面试礼包
2022省考
面试峰会
2022面试
分数线

相关内容推荐

(编辑:admin)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二维码添加客服
关注我们:后台留言
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贴心微博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二维码添加客服
验证信息:省考
有问题找图图,答疑解惑小帮手

图书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华图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