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31 13:13:12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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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对象:报考岗位代码为“01-35”,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报考其它岗位的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海门市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报考“01-35”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01-35”岗位总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其它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中国海门网、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中国海门网、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人民医院报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海门市人民医院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应届毕业生,海门市人民医院根据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员聘用通知书与其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 报考医师岗位的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简介表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予以解聘。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3409(海门市人民医院)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中共海门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原标题:2017年秋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秋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2017年秋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海门市人民医院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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