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9 13:27:3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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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伍(复员)证书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12月中旬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相关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递补人员名单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按比例笔试折合成绩最后一名若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八、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村大”定招岗位拟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由市委、市政府按照全市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结合拟聘用人员所学专业统筹安排工作岗位;“支医”定招岗位拟聘人员原则上为原服务单位,若原服务单位满编则由主管部门统一调剂),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首次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十一、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028)87157130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7
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028)89741026
原标题:2017年都江堰市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含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下半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2017下半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g.xlsx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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