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8 11:30:08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4. 犯罪主观方面
指的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包括罪过和犯罪的目的、动机几种因素。
(1)故意
A.直接故意———明知并且希望
B.间接故意———明知并且放任
(2)过失
A.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B.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
(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通过比对构成要件,能够识别题目中给出的情况属于哪一类。
(三)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根据犯罪是否已经着手实施、停止是否为行为人主观意愿等,区分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三、刑罚概述
本部分重点,重中之重是刑罚种类即主刑和附加刑、累犯、自首与坦白等。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一)主刑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即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它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具体的刑罚方法。
(二)附加刑
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类型。其特点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而且,对于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依法还可以同时适用不止一个的附加刑。根据《刑法》第34条和第35条的规定,我国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只能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三)累犯
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但法律后果相同。
1.一般累犯
《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前罪和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2.特别累犯
《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四)其他
自首与坦白、假释与缓刑、数罪并罚等概念也需要掌握。
四、重点罪名
(一)与公务员无关犯罪
交通肇事罪、绑架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遗弃罪。
(二)与公务员有关犯罪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
相信,通过以上的梳理,大家应该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脉络。
在学习刑法部分时,最好用的方法就是:比较学习法。
例如,通过列表法,将五种主刑按照执行机关、期限、羁押折抵、有无强制劳动等进行分类比较,能够更好加深印象。
华图教育,祝你成功!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 |||
国考 备考策略 |
国考 问答百科 |
各部委 职位分析 |
万人 模考大赛 |
相关内容推荐: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税务系统行测备考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海关行测备考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海事局行测备考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铁路公安行测备考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气象局行测备考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统计局行测备考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 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 国家公务员考试答题须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面试名单 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名单 国家公务员面试技巧 国家公务员面试礼仪 国家公务员结构化面试 国家公务员无领导小组讨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