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1 09:00:18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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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法之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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