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30 09:12 三支一扶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a/szyf/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体检
1、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2)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对于因怀孕而不能参加部分体检项目的考生,可先上岗,须在上岗后一年内申请补检。如补检不合格,取消其招募资格,不再递补。
(4)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对于其他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同时可开具调档函。
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募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即为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中心的考生可于体检当天到县人社局305室开具调档函);
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要到县人才中心确认,联系电话:0551-87312016。
2、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
3、现(原)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现工作单位(或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有无参加法轮功等违法犯罪活动);
4、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支教岗位需要提供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支教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表》在个人档案中应予以确认)。
参加体检人选上述材料须在7月20日前送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也可以体检当天交)。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材料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员,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0551-87312016。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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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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