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反扒工作要领(5个阶段)
一、行动前的工作安排
1.人员分工及职责明确 应分为小组若干,明确每组的组长,负责对小组行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每组正常分工为抓捕、警戒、取证报警及机动员,应在出发前明确职责。各小组选联络员一名(一般由机动员担任),出现情况可以及时呼应其他小组增援。
2.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计划 由于组织性质,没有任何保障和事后补偿,所以应对突发事件时,队员人身安全必须放在首位,虽然我们代表了正义,但是必须明白,专业警察也有负伤牺牲的情况,更何况从未受过专业训练和具备配套装备的我们,所以不可蛮干,该退的时候必须退。不要认为撤退和放弃是很丑的事,“拳头收回来是为了更有力的打出去”。
出发前可以根据具体的行动地点了解所辖的相关部门(如派出所、岗亭等)大致方位在哪里,如遇围攻,可集体向该方位撤退。切记:穷寇莫追、一切行动和队伍保持一致,不要单干和掉队。并约定出现突发情况后如果走散,重新聚结的位置和方案。
3.行动时间、地点的确定及相应装备的配发
行动时间和地点应根据民间反扒的特点,选择在人多的地方,以便呼吁、宣传和安全,其他的暴力犯罪应以配合警方为主,不可擅自制止和扭送。
目前我们受经济条件制约,还不能象其他地方民间组织一样,配备对讲机、甩棍、专用训练服装、专用标志、宣传工具之类装备,这将在今后努力解决。(个人意见,就目前来说应制作一些带有“宜昌反扒联盟”标志的袖标,在抓捕过程中(抓捕前不带,以免暴露)佩带在手臂上,一是便于向市民宣传组织和表明身份,二是处理突发事件时,不致于混乱中敌友不分)
其他:出发前应指定一套特有的肢体语言或暗号,如发现目标、需要跟踪、对方大致人数、准备抓捕、注意某人、注意保护或掩护等,分别用什么手势或动作或暗号将信息传达给队友。
二、识别技巧
识别扒手,可以从5个方面入手:
1.语言上。扒手之间联络,常常使用黑话、隐语。他们互称“匠人”、“钳工”;称掏钱包为“背壳子”、“找光阴”;称警察为“雷子”、“把子”、“条子”;上长途车称“抠死鳖子”;称上衣口袋为“天窗”,裤兜为“地道”;偷上衣口袋称“开天窗”等。(宜昌黑话扒窃为“刨土豆”、“弄盐巴”、丢包诈骗为“撞猴子”、拧包的为“牵羊)
团伙作案的,还会有一些肢体动作语言(提前约定的),比如放风的发现了警察和目标,就摸摸头发和拍拍肩膀什么的将信息传递给同伙。 有的扒手发现侦察员跟踪,便做一个“八”字手势或摸一下上唇胡须,暗示同伙停止作案。
2.衣着、形象上。扒手的着装和携带物品一般不协调、比较反常,(如晴天带伞、热天多衣)单个扒手大都衣着入时,团伙扒手往往衣着打扮相似,聋哑扒手一般背着较大的包,而衣着朴素者,多为老扒手。(个人经验,现今的扒手衣着和以往相比,更具备隐蔽性和错觉性,甚至出现“美女扒手”、“妈妈扒手”等女性扒手,在被捉后会借用女性身份使出“喊非礼”或者“贼喊捉贼”栽赃陷害的伎俩,而新疆扒手团伙多为数个未成年人在一个成年人的秘密监视下和教唆作案,如果不能擒贼擒王的话,打击意义不大)
3.眼神上。扒手的眼神与正常人不同,正常人看人一般直视,扒手则东张西望,瞄着瞅或眯着瞅,一般不敢与人对视。两眼习惯性地注视他人的衣兜、皮包,观察贵重物品存放位置以搜寻目标。
4.作案地点上。从作案地点上来说,扒手作案前,往往会选择人多处(按宜昌话就是“扎堆”),往往人流量大的车站、商场等地方,相对于扒手来说之所以选择这些地方做案,是因为便于选择目标和隐蔽逃遁。因为在人多时,行人的视力和听力受到人流的影响和吸引,无法长时间将注意力集中在防盗上。
5.动作上。从动作上来说,扒手会人为制造拥挤和肢体摩擦,一般来说,扒手的作案动作主要分为“贴”(紧贴受害人作案,多用于在受害人受牵制无法及时回头和查看时,如上公交车时)、“擦”(制造人为摩擦和碰撞作案,多用于商场等,在一些人流量大的场所,行人之间的摩擦经常发生,所以对摩擦的警觉力下降,扒手往往利用此特点)、“跟”(在宜昌的新疆小偷的主要作案手法,多用于尾随将包后挎和斜挎的女性作案)、“借引”(借用其他发生的事物吸引被害人注意力时下手,多发生在车祸现场、打架斗殴围观的人群中下手);扒窃犯选择侵害目标时,往往在人群中窜动,选择目标后即咬住不放,紧紧尾随,乘人拥挤或者车体晃动的机会,用胳膊和手背试探“目标”的衣兜。
从外在表现上说,扒手的双手总是喜欢叉放在胸前下方,并且双肩忽高忽低,双臂时抬时放,故在人多拥挤时,要特别注意扒窃嫌疑人的手臂压在其他人的肩上或抵在胸前,如有这种行为,是正在进行扒窃活动。
6.工具和伪装上。扒手作案一般的工具,有医用镊子(用于夹)、刀片(主要用于切包)和一些自制工具,部分扒手还会带刀等凶器用于恐吓和行凶。
在伪装上,万变不离其宗,眼、手是关键,或利用人(自己、同伙、婴儿、其他人)、物(衣服、提包、报纸)、语言、色相等为掩护。大家要密切注意眼、手。
三、扒手常用掩护
掩护、伪装是扒窃得逞的必要条件
1.以人做掩护。有三种情况:⑴客观条件拥挤,给扒窃以机会;⑵团伙犯罪,以同伙之身掩护对象的视线或被窃部位。其中每个人都有明确分工,偷、挡、看、接俱全;⑶以自己身体掩护作案,一般是把一只胳膊架起挡住被窃对象的视线,用另一只手行窃。
2.以物作掩护。衣服、帽子、手套、围巾、书报、兜子等都是扒窃工具。有的扒手穿着又长又大的衣服,作案时,用长袖搭在对象衣兜上,手在袖头底下动作;有的犯罪分子在电、汽车上用自己的衣襟挡住坐席上被窃对象的衣兜,手从底襟伸出作案。
3.以漏兜作掩护,扒手将自己上衣的两下兜底剪开,行窃时,手通过衣底的开口伸向对方的衣兜。
4.以言语为掩护。以适当的言词把对方的注意力和视线引开,尔后作案。
四、跟踪技巧
这里简单介绍下徒步跟踪,跟踪人员应该靠采取谋略取胜,跟踪人员既要保持对对象进行严密控制,又不能暴露自己。可以根据对象的位置适当的调整与对象距离的远近,拐弯处和出入口多的位置(如十字路口、商场门口等)拉近跟踪距离,视线开阔和路口少的位置可以适当拉远距离。 跟踪时,切记不要跟被跟踪人员目光对碰。如果怀疑被发现,千万不要有反常的举动,继续保持你的步速和既有动作。如果是三四个人一组,可以采取合作的方式,按前后或对角或者斜角方式,交叉观察跟踪扒窃分子,而且无论扒窃分子往前走还是往后走,保证总有一双眼睛会盯着他,而且也不容易被发现。跟踪过程中不要轻易和队友交谈和动作,防止被反跟踪和暴露其他队友。(切记,根据我们的民间业余性质,大家应以安全为主,谨防对方实施反跟踪和调虎离山,拖散我们,所以在跟踪嫌疑人时,应密切观察队友的位置确保不散队)
总结起来就是:
1.防止丢踪。当扒窃者的活动已纳入反扒人员的视野之中,但还没到抓获的时机时,往往要进行跟踪。在跟踪时,不能让扒窃者发现我们,上面讲了,扒窃犯罪作案得手快,迅速离开失主,逃离现场。如反扒人员的注意力不集中或意外情况下,就会让扒窃者逃离或溜掉,使反扒人员失去跟踪目标。
2.防止露踪。露踪又称醒踪。扒窃者选准目标后,一般要环顾四周,若无人注意,便迅速下手,在跟踪时,反扒人员的注意力即高度集中,又不能让扒窃者发现自己,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不要和扒窃者正面对视;(2)在公共汽车上,要主动去买票或出示证件(在扒窃者视线以外进行);(3)遇有者制服的同事,要尽量回避;(4)要沉着、冷静,在抓获之前就象若无其事一样。
3.防止空跟。空跟是指扒窃者作案时,我们反扒人员不知道,表现在以下几点:(1)在混暗的灯光下,人多拥挤,如扒窃者扒顾客的裤兜时;(2)扒窃者行窃时,我们的视线被某种物品或顾客的身体遮挡住;(3)根本没有发现目标。
五、抓捕技巧
1.不能保证人脏并获,不推荐抓捕,抓捕人员责任应细分为一人控制疑犯,另一人查找脏物及凶器(技巧见第2条)以保证搭档安全,如遇扒手暴力反抗,可依法使用正当防卫力量,将其制服(详见相关法律法规)。警戒人员负责抓捕人员的安全防止疑犯同伙偷袭,取证人员主要负责影像采集和报警及机动(比如对扒窃行为发生时拍照和录象、抓捕后防止受害人离开现场而失去人证等)、对周围围观人员中可疑人员秘密拍照(扒手多半有同伙),对可疑人物靠近和有滋事企图时,应马上通知大家。
2.抓捕后使用技巧(因为无权搜身也无搜身技巧,弄不好反被栽赃和受伤)检查嫌疑人是否有作案工具(如刀片、镊子等)或者凶器以保证反扒人员人身安全。(个人认识:可以用观、拍等方式,嫌疑人被抓后,会立即考虑如何销毁作案工具和转移赃物,比如手不自然护着一些地方或部位,弯腰时,身上(比如腰间和袖子)一些位置异常突出等,“拍”即是指针对观察到的重点位置进行隔衣拍打和触碰,有把握时再勒令嫌疑人交出作案工具和凶器。但对赃物不要私自贸然提取,以防“贼喊捉贼”的栽赃陷害,切记:“赃不经手和赃不离眼”)
抓捕注意原则:
1.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嫌疑人行凶及同伙滋事营救。尽量站在背靠障碍物的地方(如墙角、花坛、大树),防止背后被袭。如果队友多,可以背抵背聚成环状和三角状,相互警惕和保护,出现情况及时发出信号和呼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要进行判断,贼要逃将会往哪边逃,自身要保护撤退时应往哪个方向,周围就近有哪些可以用于正当防卫的物品,如木棍、砖头、椅子等)
2.密切注意赃物去向 防止嫌疑人转脏、丢赃、栽赃.
(防止赃物脱手关系到整个抓捕行动的最终效果,赃物一旦脱手消失,即使警察来了也没有用。这是对抓捕小组队员之间配合度以及抓捕取证的速度的考验, 在抓捕过程中密切注意疑犯的手及团伙中的二传手,防止赃物遗失,更防止扒手将赃物放进反扒人员身上栽赃陷害. )
3.注意受害人去向 一般来说,扒手得手后,失主需要等着拿回失物所以会配合,如果不配合,反扒人员需要讲究技巧,比如控制赃物等警方来后再交给警方等方法拖住受害人。切记:没有受害人指证和赃物作为证据,警方是无法处罚的,相当多的“捉了放放了捉”的现象出现就是缺少受害人的指证和相关证据。
4.控制后可勒令扒手脱鞋、解下皮带、上衣蒙头等措施防止其行凶逃跑,用鞋带和皮带将其捆绑再行扭送公安机关。
注: 特别应注意的几点:
1.参加活动必须团结一致、服从命令,严禁和杜绝个人英雄主义。
2.在行动中不得携带管制刀具、防真枪、警用装备器材以及违禁品。
3.衣着尽量普通、不显眼的,不要携带贵重物品或着鲜艳衣服。(抓捕和跟踪工作需要)
4.行动结束后不在行动地点解散队伍。(队长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解散地点和方式)
5.抓捕扒手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制止”和“扭送”权,切记实施正当防卫力量的限度与嫌疑人的行凶程度成正比,要严格把握尺度,严格防止防卫过当,嫌疑人被控制后不可再对其实施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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