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做好2015年“三支一扶”其他各项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健全本地“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水利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工作健康发展的合力。
各地要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挖掘并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优秀典型事迹,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总结地方和有关部门在选拔招募、管理服务、期满就业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要组织开展第二轮“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系统总结本地2011年以来“三支一扶”计划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深入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措施,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于9月10日前报送省“三支一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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