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募程序和时间要求
1.落实岗位。7月16日前,有招募任务的县(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招募计划落实到系统、单位和岗位,优先征集有空编或者近2-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并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公告。7月21日前,各县(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3.报名。7月28日至31日,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并于8月1日将符合招募条件对象的资料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复核。
4.笔试。8月9日左右,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面试。8月16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这一比例又没有递补对象的,其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评委7-9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体检。8月18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7.考核。8月21日前,由县(市)人社局牵头细织考核,用人单位配合,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数不得超过2次,8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招募对象及资料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8.公示。8月22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市人社局在娄底人事信息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9.培训上岗。8月30日前,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教育、卫生、扶贫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基本情况和乡镇共青团工作业务知识等。
10.派遣。8月31日前,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已确定的招募人员派遣到县(市)人社局。县(市)人社局将其分派到服务单位。
(责任编辑:Rukawa 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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