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部分人员笔试成绩实行加分。
(1)退役士兵加1分,转业士官加2分;
(2)中共党员加2分;
(3)机动车驾龄在一年以上(准驾车型C3以上)的,加1分;
(4)公安协警员B岗位取得船舶驾驶证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立定跳远、引体向上、4*10米折返跑和1000米跑四个项目。
4、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或笔试加体能测试成绩(公安协警员和法院协警员),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岗位计划在5(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6-9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10(含)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排序,仍不能确定,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2000元(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公安协警员B、C、D、E、F、G、H等岗位酌情发放岗位补贴。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5-6356290
0535-6356306(报名期间)
监督电话:0535-6356279
笔试、面试成绩查询网站和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公示网站:半岛制造业人才网(福山区人社局主办),网址:http://www.fsrc.gov.cn。
附件: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