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标准,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 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提交红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1. 每个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的人选(出现放弃的顺延),并在红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cfhs.gov.cn)进行公示。
2. 体检工作由红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红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cfhs.gov.cn)公布。
3.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红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通过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3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执纪监督。严肃查处招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七)其他
1. 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 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fh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3.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红山区民政局0476-5885855、0476-8242433。监督举报电话:赤峰市红山区纪委监察局0476-8237869。
4. 未尽事宜,由红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红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