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按照该岗位最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最终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入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进行复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对不影响录用的由市选拔领导小组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审批手续。
六、政策措施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县、区教育、农牧、文化、卫生、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
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工资标准按照省上相关政策执行。
(二)本次考试由市考务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邀请省上巡视组、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本次
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12207
金昌市教育局:(0935)8213295
金昌市卫生局:(0935)8212176
金昌市农牧局:(0935)8212221
金昌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0935)8327733
金昌市旅游局:(0935)8213594
监督电话:
金昌市纪委(监察局):(0935)8319822
附件:
金昌市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