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划调整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的比例,方可进行考试工作。没有达到2:1的比例时,应报招聘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招考工作或按2:1的比例调减招聘人数计划。招聘计划数调整后应即时向社会公告。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试场。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闭卷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①《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
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会管理、公文写作等与社区管理密切相关的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②《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操作》,占笔试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地点:
2014年6月9日上午9:00-11:00时(公共基础知识),
2014年6月9日下午14:30-16:30(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操作)。
地点及详情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测试(热线员)、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总分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60%+(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操作)×40%】×60%+面试成绩×40%。
各项计分均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从参聘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
由市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核工作专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凡有违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在接受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审查或劳动教养改造期间的人员和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Rukawa 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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