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A、B岗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C岗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社区建设、公文处理与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占笔试成绩的60%。
《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报考C岗位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其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必须高于5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取舍。若参加招聘岗位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则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其中报考C岗位的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须高于合格分数线)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未能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因体检、政审或举报查实,取消录聘资格造成空缺的,在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若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正式聘用为社区工作者,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若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2、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
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
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3、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经费不低于3.2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0551-63350030、63350293。
(二)监督电话:0551-63350582
(三)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四)查询网站: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hrsj.baohe.gov.cn)
(五)本简章解释权在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2014年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2014年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