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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辅导之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详解(3)

2013-07-09 14:40:10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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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坚持了真理问题上的唯物主义。一切唯心主义都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宣扬 主观真理性。所谓主观真理性,不是认为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而是认为判断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的 标准不在于实践,不在于它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实际,而在于主观上觉得如何。主观真理性有多种多 样的表现。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或称“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

  首先,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 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其次,从人类认识的本质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 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须承认绝对 真理。

  第三,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因此,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 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2)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

  其一,从广度上来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

  其二,从深度上来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扩展。

  其三,从进程来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①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

  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②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 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所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不可分的,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 理,也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 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人们已经获得的每一个真理性的认识,都是

  绝对真理的一个成分,都是通向绝对真理的一个阶梯。它是以往实践和认识已经达到的成果,又是进一 步迈向绝对真理的起点;它是一个个承前启后的中转站,又是一个个由相对向绝对转化的关节点。人们 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就是这样由相对到绝对不断发展和转化的过程。

  3、真理的具体性

  从人类认识的本质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真理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 性的统一,表明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真理的具体性,从内容上讲,真理是运动发展着的事物的 多方面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从形式上讲,真理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原理所构成的理论体系。真 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是: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是在 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 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真理的具体性还表现在真理与谬误的关系上。真理与谬误是对立的统一。对立是指,真理是对事 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谬误是对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二者在一定范围内的区分是绝对的,不 能混淆。统一是指,一方面,真理和谬误相对立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另一方面,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 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向谬误的转化主要表现为,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 围,如果超出了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这其中的具体表现有:把真理的全面性片面 化;把真理的具体性抽象化;把真理的过程性凝固化;把真理的普遍性教条化。此外,在一定条件下的谬 误,在另一种条件下可能会成为正确的认识或结论,或者说,对造成谬误的教训的认识和总结,会成为人 们通往真理的阶梯,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

  4、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

  实践之所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 观和客观的一致、符合。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是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认' 识。所谓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对象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那么对 于一种认识,如何判定它同客观实在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呢?首先,认识本身不能自我鉴定,主 观认识自己不能成为检验自己的标准。其次,客观实在本身也不会、也不可能对认识加以检验。实践是 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在检验认识真理性问题上,它具有两个突出 的特点和优点。

  (1)实践具有普遍性。实践的普遍性是指任何个别的、特殊的实践,都包含着一般性、普遍性,都具 有一般的、普遍的意义,即一次实践能够做到的,在同样的条件下的同样的实践必然可以重复地加以实 现,产生出同样的结果。通过实践才能使真理具有可观的确定性,经得起反复检验。

  (2)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指实践是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直接联系起来的 桥梁。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双重的:一方面,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活动,它本身是直接的现实;另一方面, 实践又能使不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理论变为直接的现实,从而直接检验出理论是否与客观现实相符合以 及符合的程度。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它能够成为检验认识真理性标准的主要根据。总之,只有实践才 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判明主观与客观是否一致,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 理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实践 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凡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 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都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即使当前的实践还不能加以 判定,最终也会为以后的实践所检验。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是指: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实践 具有局限性,它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 的;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既可 防止唯心主义的随意性,又可避免形而上学的绝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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