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2 15:32:44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1年度以来招录(以招考年度计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3月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截止到2013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级六大类机关咨询电话:
0851-5892143 省委组织部
省直及垂管系统行政机关咨询电话:
0851-6826549 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3。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0851-5837249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2022年省公务员考试笔试产品推荐↓↓↓↓ | |||
2022省考 成绩查询 |
2022省考 面试礼包 |
2022省考 面试峰会 |
2022面试 分数线 |
相关内容推荐: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流程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指南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须知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丢了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