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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北事业单位专家命题预测试卷五(A卷)答案解析(3)

2013-02-07 13:41:32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宏阳股份

  41. B[解析] 《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2. D[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的工作有: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等。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D。

  43. D[解析]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是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本题中的情况,张某拒绝履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

  44. B[解析] 国家性质就是国体,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我国的国体。故B项是对我国国体的正确表述。A项表明我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项是对政体的表述。D项民主集中制是组织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45. A[解析] 乙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的行为,而超越代理权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而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被代理人有权拒绝接受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故选项A正确。

  46. C[解析] 从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直接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包括法律规则条文和法律原则条文;非规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某些法律技术内容(如专门法律术语的界定、公布机关和时间、法律生效日期等)的条文。题干中的法律条文,是对该法中具体词汇涉及范围、时间的界定,因此属于非规范性条文。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综上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

  47. A[解析]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它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它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对法律义务的不履行,是产生法律责任的前提。法律后果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的某种结果。它大体上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两大类。本题题干所述正是法律责任的内涵,故本题答案为A。

  48. C[解析]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但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所谓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由此可知,C项不是宗教信仰自由的体现。

  49. B[解析]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张某与李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这是一种法律行为。

  50. C[解析] 国家监督是指以国家机关为主体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监督。其种类有:(1)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对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活动合法性的监督;(2)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3)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指司法机关对法律事实所进行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A、B、D项均属于国家监督。人民政协的法律监督不是国家监督,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它是社会监督的一种。故本题答案为C。

  51. D[解析] 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虽然违法者违反了法律,但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而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免责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时效免责、不诉免责、协议免责、自首及立功免责、自助免责和因履行不能免责。A项中,蒋某将入室抢劫的康某关押的行为属于自助免责的情形;B项中,蔡某盗窃的行为已超过追溯时效,属于时效免责的情形;C项中,双方达成合意,属于协议免责的情形;D项属于打架斗殴行为,高某持刀将他人刺伤不是自助行为,也不符合其他免责条件,因此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本题答案为D。

  52. C[解析] 习惯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相抵触的,经国家认可的部分才具有正式的法律渊源的意义,其他部分则为我国法律的非正式渊源;习惯可以作为人们行为的依据。法律的效力优先于习惯的效力。A、B、D项说法均不正确。

  53. D[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有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以避免任职上的终身制。因此选D。

  54. C[解析]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指《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8类具体行政行为。A、D两项不是行政机关利用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而是内部人事决定,因此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虽然在时间、地点上十分具体,但它针对的并不是特定的组织或个人,而是对社会所有成员普遍适用的规定,因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也就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只有C项是行政机关作出的针对特定对象的行政处罚行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答案为C。

  55. C[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使民权主义所确立的政治方案和原则通过法律的形式进一步具体化。从主流上说,它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具有革命性、民主性。它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确认了中华民国的合法性。它否定了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为了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它在国家政权体制上确定的是责任内阁制。故C项表述是错误的。

  56. D[解析] 法的特征有5个:(1)法是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2)法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3)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4)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5)法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法的这5个特征相互联系、辩证统一,不能认为凡具有其中的一个或两个特征的规范就是法。

  57. A[解析] 《宪法》第6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58. D[解析]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就宪法的基本内容看,保障公民权利始终处于核心、主导地位。本题答案应选D。

  59. B[解析] 《宪法》第9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由此可知,B项说法错误。

  60. B[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该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故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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