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笔试时间为5月26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法律基础知识、历史、时事政治、省情和新时期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即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六、资格复审、体检
6月6日至6月10日各市人社(人事)局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或面试(部分有条件的市按招募指标的2倍以上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地点、时间、方式由各市人社局自定,并用电话通知到拟招募高校毕业生本人)。资格复审主要是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等信息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2012年应届毕业的学生还未领取毕业证的,先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毕业证明中要明确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毕业证可以在领取“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时再提供。
资格复审合格的大学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6月中下旬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一寸免冠照彩色照片和《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各市盖章后的复印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人社厅于6月底在人社厅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八、服务期间的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工作、生活月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助,由省财政承担。其它服务单位提供待遇见具体公布岗位“服务单位提供待遇”部分。
2、保险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交通意外、意外医疗等商业保险。具备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基层岗位,由县(区)人社局统一按照晋人社厅发[2009]60号文件落实社会保险。
3、户档管理。服务期间,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可以留在学校,也可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学籍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社部门免费管理,作为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服务期满,档案随就业去向转移。仍未就业的人员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九、“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可享受的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