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训上岗
上岗培训由廊坊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内容是“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有关政策,基层工作情况,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人事部门签署《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对从事支医、计生服务的医学类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职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四、有关待遇
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1700元、本科生1600元、专科生1500元,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统一拨付。
五、组织管理
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三支一扶”志愿者要主动关心,保证志愿者的工作岗位、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落实到位。按照志愿者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得擅离服务岗位,不得冒名顶替等。要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自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存入本人档案。
六、就业政策
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优秀的毕业生,可享受有关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招录(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按照有关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参加志愿服务基层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就业管理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附件:
关于开展2010年“百名志愿者下基层计划”的通知(面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