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3)
2009-03-23 00:0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 来源: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20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报名人员高校考核
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
一、基本分的评定参考
(一)优秀
政治立场坚定,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学习刻苦,勤于钻研,成绩优秀;在工作上,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取得明显成效;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能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12分。
(二)良好
政治立场端正,能自觉地参加学校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在工作上,有一定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工作较为负责;能够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能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10分。
(三)及格
具有一定的政治立场;能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学习成绩一般,取得毕业资格。
能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8分。
二、加分参考
(一)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加5分。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包括获得过省级、市级(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该项目与"获得院、系各项荣誉"加分项目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二)获得院、系各项荣誉加3分。院、系各项荣誉包括获得过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该项目与"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加分项目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三)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加3分。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报名毕业生需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统一出具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