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生活、交通补贴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生活补贴,其标准如下:
(二)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基本医疗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生活补贴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甲方每年发给乙方400元的交通补贴。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二)乙方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