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之后,中央新领导层就反腐倡廉话题高调发表措辞严厉的表态,从座谈商议治贪之路,到制规整顿领导干部作风,“反腐”被媒体解读为新领导层工作开局的“突破口”。根据目前公开的报道,十八大之后因涉嫌违纪被查的十余名官员,涉及重庆、广东、四川、山西、新疆等省市,其中广东省就有四名官员在十八大之后被曝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但是任何问题的出现有一定的因果必然,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 一、部分官员理想信念淡漠,某些官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理想和信念缺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义泛滥。 二、各种政策、法律、法规不健全是腐败现象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存在原因,某些制度存在存在的漏洞,使腐败现象很快渗透进去。 邓小平同志指出:“对于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现象,有两种方法和手段来解决:一是教育,二是法律”。 要真正解决腐败问题: 一、加强官员的教育和自我教育,主要是对干部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教育,干部要做好自身定位,利用好人民手中的权力,真正的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进一步健立和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防止体制漏洞。 三、严把用人关,真正贯彻我党制定的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四、严格权力范围,保证决策的民主化。 五、适当的提高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加大违法的惩处力度。 党的十八大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也将对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我们相信在以习主席为党中央的领导下,腐败现象将进一步的得到治理。
十八大之后,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当选后的首次亮相中,就以“打铁还需自身硬”来表露反腐决心。两天之后,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又以“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之说警示官员。十八大之后履新的领导层王岐山、张高丽等,连日来亦高调发出反腐倡廉之声。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意思是任何事物一定是自己先腐烂了,蛀虫才能生出来。这是一句具有深刻哲理的古训,符合唯物辩证法原理。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腐败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自身道德素质不高,自控能力差,容易受到物质和金钱的诱惑。广大领导干部只有坚持清醒的认识,坚持冷静的从政头脑,坚持更加忠诚地为党工作,才能够保持应有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也才能够让自己的从政无“腐”而生,无“疾”而盛,因“洁”而荣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是对党内少部分意志不坚定者的警醒,也是对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与腐败行为和腐败现象水火不容富的决心。 贪污腐败是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的重要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之所以会存在腐败现象,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部分政府官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思想意志不坚定,经不起腐败思想的侵蚀和金钱物质的引诱。 第二,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有力的打击。制度不严密,造成漏洞使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打击力度不够,导致腐败行为的违法成本偏低。 第三、缺乏完善的反腐机制,反腐斗争没有制度保障,有时候出现群众举报无门的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要想使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需要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抗腐败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不断地改造自身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升修养,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打铁还需自身硬”。 第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要有完善的反腐机制,这是与腐败做斗争的制度保障。 第三、加强监督机制的制约,尤其是对特权的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要让全民参与反腐,要让人民的反复有效。 第四、依法从严治国治党,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腐败行为的违法成本。实行民主法治,不论全力多大,都必须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活动。 第五、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的滥用是腐败的根源,权力运行的时候如果是一直在黑暗中操作,掌权者就有可能以权谋利。在阴暗的环境下,腐败就会慢慢滋生,甚至生根发芽。没有阳光,就不能很好的消毒。 第六、领导带头,做好示范。广泛宣传一些清正廉洁、将一生贡献给人民群众的优秀党员或官员,让清风正气在社会上得到宣扬和传播。
在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来自实践,来自走群众路线的实践。只有多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可能做到取信于民。执政者不妨把“反腐无效论、无用论”当作一记警告、一种鞭策,多在发生信任危机的地方下功夫,多从民意民声中寻找症结、寻求办法。 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中具有重要意义。这已经被实践所证实,也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空前加快,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空前开放多元,反腐败的形势十分严峻。这既有外部环境不断变化、日益复杂所带来的新现象新问题,也有各方面政策法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所累积的滋生腐败的空间和漏洞,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容回避。 从根本上看,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能否继续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在于能否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贯彻落实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具体而形象地让群众看得着、感受得到这种理念,光喊口号、开会下文件绝对不行,眉毛胡子一把抓、逮着什么干什么恐怕也不行,应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优先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京佳认为,关键是,只有多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可能做到取信于民。 比如,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在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近些年腐败现象呈多发易发势头,大案要案频现,被群众批为“前腐后继”,同时也成为“反腐无用论、无效论”等舆论经常引用的佐证。应该看到,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形势变化和利益资源划分在不断改换,而且由于以往一些案件的恶劣示范,滋生腐败的领域和岗位范围还在扩大。除了以往较为集中普遍的工程建设、国土资源、交通、公务接待、干部选拔等领域和项目审批、规划调整、拆迁征地、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程监管、公务消费、提拔升迁等环节之外,在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也多有侵害私权、与民争利、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滋长。另外,随着近年来涉案金额不断攀高、腐败情节愈发恶劣,不少群众对腐败问题深恶痛绝的同时也出现了见怪不怪的心态。这种信心损耗及其带来的恶劣后果值得重视,需要以更为有力的措施和切实的反腐败成果加以扭转。 腐败的产生,有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的原因,但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试想,如今哪个领域不重要?哪个岗位不关键?哪个环节不要紧?因此,预防和惩治腐败,最核心也是源头性的就是要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完善监督体系和制度约束,确保少出事,出了事严惩不贷。实际上,现在群众对于腐败问题的意见和怨气,包括对反腐成效的一些质疑和抨击,最终往往都会归结到对选人用人的不信任上。对此,执政者不妨把“反腐无效论、无用论”当作一记警告、一种鞭策,多在发生信任危机的地方下功夫,多从民意民声中寻找症结、寻求办法。 反腐败要以实效取信于民,而实效来自实践,来自走群众路线的实践。反腐倡廉工作,不能光靠在办公室里传达传达精神、开开会、看看材料、听听汇报,必须要走出去、走下去,到基层去,到群众中间去,问问领导干部施政干事的利弊得失,问问群众对官治吏治、扶正祛邪有什么需求,问问老百姓对预防和惩治腐败有什么高招良策。“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对当地官员的操行业绩表现最有发言权,对腐败问题的滋生最有敏感度,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最有积极性。只有充分地掌握基层和群众对腐败问题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举措,把以往民意失分的地方尽快弥补回来。 媒体是反映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且在如今各种媒体竞合争鸣的时代,民意比以往展示得更为直接、更为真实、更为全面。京佳认为,反腐败离不开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成效也无法忽视舆论的评价,因此,反腐败要“三问于民”,尤其要重视媒体的作用和价值。在这方面,同样需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