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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到某大学生宿舍对乙说我是丙的朋友,丙现在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是找我借的,我现在拿走了,乙信以为真,便将电脑交给了甲

2021-11-03 15:44:17 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华图教育发布:单选题:甲到某大学生宿舍对乙说我是丙的朋友,丙现在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是找我借的,我现在拿走了,乙信以为真,便将电脑交给了甲,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三支一扶考试微信公众号(htszyf),欢迎加入全国三支一扶备考交流群:764172889。

单选题:甲到某大学生宿舍对乙说我是丙的朋友,丙现在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是找我借的,我现在拿走了,乙信以为真,便将电脑交给了甲,甲的行为构成了()

A.诈骗罪

B.侵占罪

C.抢夺罪

D.盗窃罪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盗窃罪,是指带着非法占有目的,通过平和手段,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盗窃罪表现为秘密窃取,犯罪分子采取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未发觉的手段、方法,将财物据为己有。本题中甲采取保管人乙未发觉的手段,将财物据为己有,甲构成盗窃罪。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行为结构: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对方遭受财产损失。本题中乙并不是电脑的所有人,没有占有、处分权,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A项排除。

B项: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题中甲并未代为保管电脑,不构成侵占罪。B项排除。

C项: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并未对电脑实施暴力,不构成抢夺罪。C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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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shi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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