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 11:35:14 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华图教育发布:单选题:甲女因乘坐公交车坐过站要求司机立刻停车被拒,开始辱骂扭打司机并抢夺方向盘,所幸因司机及时停车,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三支一扶考试微信公众号(htszyf),欢迎加入全国三支一扶备考交流群:764172889。
甲女因乘坐公交车坐过站要求司机立刻停车被拒,开始辱骂扭打司机并抢夺方向盘,所幸因司机及时停车,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甲的行为构成:
A.不构成犯罪
B.故意伤害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诱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甲女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补充:案件举例:2018年12月8日,在云南省曲靖市的6路公交车上,一名乘客突然出手抢夺司机方向盘,致使车辆偏离行车道。此时,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见状,一招锁喉,将该乘客制服。2019年4月4日,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麒麟一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符合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构成犯罪,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题中甲女并未伤害他人身体,所以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B项错误。
C项: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女的行为并不足以对公交车造成倾覆、毁坏危险,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C项错误。
考点
法律
刑法
刑法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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