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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申论热点 :执法不能“乱法”

来源: 四川分院2021-12-15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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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点概况

《中国青年报》报道:一则“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老人卖甘蔗遭市容管理人员抢夺”的视频在网络热传。相关视频显示,多名身穿带有“静通市容”字样服装的人员围住一名推着单车的男子,并拿走车筐里的甘蔗,男子发出哭喊声。

事后,三星镇政府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但因小贩乱扔甘蔗皮,而且是(市容管理人员)先拿走(甘蔗),(小贩)走了以后还是还给他的 ” ,并且该工作人解释说:视频中身穿带有“静通市容”字样服装的人员并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而是 来自静通市容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静通市容)是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承担市容管理的(工作)”。但是这遭到网友的质疑是暴力执法。

虽然此事得到妥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惩 诫 ,但是执法不能“乱法”的问题值得重视。

二、各方观点

从法律层面讲,协管人员没有执法权。如果老人卖甘蔗行为涉占道经营,或乱扔甘蔗 皮涉影响 市容环境卫生,那也该由执法机关依法定职权和法律程序来纠正。无论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扣押”行为,还是作为行政处罚措施的“没收”行为,都该由城管执法人员来行使,而不能交给辅警或协警,更不能转给企业员工。依照法规,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自然更无权“代为执法”。

执法之权岂能外包?!这次事件中,围堵老人的黑衣人员来自第三方市容公司,暴露出当地在城市治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本来是政府购买服务,对市容服务事项进行外包,有关部门却疏于管理造成了市容管理执法的“外包”。市场化的服务外包曾被当地视为弥补政府服务能力不足的好做法。但是,要把好经念好容不得丝毫马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明确服务、管理和执法的界限,督促有资格、有义务的人员尽责履职,加强对服务外包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否则,“一包了之”就会让购买服务难以造福于 民甚至 为害于民。

三、深度解析

抢甘蔗执法的原因:

1.缺乏人民本位意识。 法是一种规范,不单是对群众的约束,而且更应该是对执法者进行约束。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是政府决策、施政、执法的归节点,也就是说要树立以人民为本位的意识,而恰恰 这次抢甘蔗 执法事件,缺的就是这种意识,才让执法成为“乱法”的祸根。

2.缺乏体系的监督模式。 市场 服务便利了政府执法,也加大了执法的风险。此次抢甘蔗执法事件中揭露的问题,不止是政府不作为,而是政府对于执法缺少体系的监督模式,让“代执法”取代了执法的地位,引发了社会强烈的不满情绪。

抢甘蔗执法的影响:

1 .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抢甘蔗执法事件虽小,但是却深刻地反映出政府部门“口号话”执法没有落到实际工作中,尤其是文明执法的理念难以得到落实。这不仅影响的是政府的形象,更 然政府 与群众之 间有了鸿沟,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2 .扰乱执法环境。 法治社会、法治文明都需要有健康的运行环境,才能让法治有基础,但是抢甘蔗执法事件,不但不能代表人性化执法的进步,也不能代表由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的落实,却是破坏执法环境,导致执法改革的后退。

杜绝暴力执法的举措:

1.明确执法目的。 执法为了人民,执法服务人民,不仅不是口号,而且应该是执法的目的。这就需要执法部门多用心、多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执法为民的思想上下贯通,才能让执法惩恶扬善,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这是避免暴力执法的根本,也是迫切需要落实的关键。

2.确立权责一体的执法方式。 权责本来就互为因果,融为一体,我国执法不断改革的方向也是将权责相融,有权就有责。但是抢甘蔗这种暴力的执法方式,明显违背了权责一体法治要求,所以确立执法的权责一体机制,落实责任,明确义务,划清权力的界限,将权和 责统一 起来,这才是落脚点,任重而道远。

3.落实多渠道监督的模式。 舆论监督在此次事件中发挥的作用不可估量,也 说明自 媒体时代网络强大的监督作用值得继续放大,把违法曝光出来,维护法治的尊严。这就要将政府内部监督、社会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编制执法过程强大的监督网,让执法者合法执法、合理执法、文明执法,让群众感受执法的温度。

4.增强法治宣传,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宣传是提升法治意识,营造执法氛围的必要一环。抢甘蔗这种暴力执法方式表明,一方面执法队伍中的法治宣传极为重要,而且要建立考核机制、预警机制,保障执法者懂法、用法、护法;另一方面人们群众也要懂法、用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而上级部门可以在社区、村委会委派专门的法律顾问,进行法治宣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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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省考申论热点 编辑:yushuang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