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申论热点素材:国务院推减税措施 今年已是第三次
来源: 华图教育2018-04-2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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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实施监管考核,确保今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
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预测题及详细解析
【模拟预测题】
【2018年3月初,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然而不到两个月时间,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陆续落实了4000多亿元、600多亿元减税政策。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减税措施】
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再推出七项减税措施采取以上7项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
一、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五、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六、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七、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今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
【多次减税】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全年要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
在此之前,4月4日和3月28日召开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都提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两次会议共提出8方面措施,将为市场减负超过7000亿元,体现了政府为市场减负的决心,将会极大地激活市场活力。
其中4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按照会议部署的措施,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000多亿元。
而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提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通过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部分行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等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所以本次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今年第三次再次提出具体减税措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