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4 15:33:26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宜丰发布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宜丰发布发布:2023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30名,为加强我县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区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加强我县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区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30名。
(一)A类岗位:面向社会人员招聘15名。
(二)B类岗位:面向经过组织程序现在岗的乡镇自聘城区社区人员和专职网格员限报B类岗位,招聘15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3.热爱城市基层治理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
4.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
1.A类岗位:
(1)报名人员须为宜丰户籍(户籍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官(军士)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退伍士官(军士)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
2.B类岗位须为宜丰户籍(户籍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不限定年龄,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
8.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加分项
1.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者,笔试成绩加2分;
2.持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者,笔试成绩加2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
4.退伍士官(军士),笔试成绩加2分;
5.B类岗位个人或个人从事的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笔试成绩加2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直部门以上表彰,笔试成绩加3分;专职网格员转正之后每月考核累计获得4个A等以上加0.5分;评为十佳专职网格员加2分;
(注:如同一项工作获得多次表彰,只取最高级别加分)
6.B类岗位人员在县城社区工作年限3年以下(含3年),笔试成绩加1分;工作年限3年以上,笔试成绩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同一考生最多可加6分,所加分加在笔试成绩折算之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24点前;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在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宜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信息发送至yfxsqdgw@163.com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0795-275686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非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日8:30至3日17:30(正常上班时间);
2. 资格审查地点: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四楼405、406室;
3.须携带材料:
(1)《宜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须提前填写好相关内容,粘贴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承诺栏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工整书写本人名字);
(3)新昌镇、桥西乡自聘社区人员进入社区和转正的抄告单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须加盖所在社区、县社区党工委公章;
(4)加分项目所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组织关系证明(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及复印件;B类岗位报考人员相关荣誉证、获奖文件、县城社区工作年限证明、从事的工作获奖由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提供奖牌照片、文件)等证明材料,有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无获奖文件原件的提供复印件(B类岗位人员加分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所在社区盖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凡提供的复印件均一式三份。
考生必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资料时,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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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选聘人数;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采取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
3.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为100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该考生在本面试考场的原始成绩×本面试考场的修正系数所得分值);
2.面试比例:按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不低于1:1.5,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入围面试人数视考试人数另行确定;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40%(含加分,所加分加在折算前),面试成绩占60%,单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字;
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排名将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依次为退伍军人优先、共产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
5.本次招录中未被录取的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可作为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出现空缺时的替补对象。
(五)体检
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考生因怀孕,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对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六)联审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联审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主要查看拟招录人员所在村(社区)、派出所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人民银行等部门意见进行综合联审考察。联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联审及考察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从考试成绩、体检、联审考察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丰发布、宜丰党建微平台、平安宜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宜丰县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九)试用、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选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社区党工委负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结果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延期的,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考核后,再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待遇
录取转正后,薪酬待遇按现城区社区“两委”干部薪酬标准执行(其中试用期发放基本报酬),享受现城区社区“两委”干部同等医保、社保等社会保险待遇。
附件:
1.宜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A类岗位)
2.宜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B类岗位)
宜丰县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3日
原文标题:宜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y0S-MGsyQTgNtLfCEZm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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