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2 02:03:19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林芝政法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林芝政法发布:2023年西藏林芝市察隅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8名,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城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察隅县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综合素质高、热爱城乡社区工作、擅长做群众工作的专职网格员队伍,,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城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察隅县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综合素质高、热爱城乡社区工作、擅长做群众工作的专职网格员队伍,经报请察隅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察隅县委政法委和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实施。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公开招聘8名专职网格员,属聘用制人员。其中县城吉公居委会4个网格共2人,6乡镇所在地基础网格各1人。专职网格员的聘任、管理、使用、分配等由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应聘人员拒不服从工作分配去向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三、工作职责
专职网格员主要履行“七大员”工作职责:
1.收集社情民意的信息员。通过入户调查、定期走访、上门服务等方式,及时从群众中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网格内人、事、物基本信息,实现网格内区域设施清、矛盾纠纷清、人员类别清、社会组织清、服务资源清、管理项目清,做好网格内信息采集、录入、维护和更新。
2.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深入辖区居民小区、酒店、公园、沿街商铺和各类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做到“不留一个隐患、不漏一处死角”,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及时发现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事件,掌握网格内现有的矛盾纠纷,分析产生的主要原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做好调解工作。
3.开展治安巡防的联防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网格内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风险隐患开展排查,第一时间予以处置和上报,普及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
4.协管盯控重点人员的教导员。对辖区内国保重点人员、区外“学经回流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员、信访重点人、违法犯罪青少年及其他重点人员的关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协管盯控。
5.开展法治宣传、群众教育引导的宣传员。经常性对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安全防范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提供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政策水平和文明素质。
6.协助配合专业维稳力量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战斗员。对辖区违法犯罪、自然灾害、群体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同时启动网格应急响应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7.做好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的服务员。常态化联系走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诉求,及时掌握网格内群众的状况。针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困难人群等,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协助、代办、代跑等便民服务,让“最多跑一次”逐步向基层延伸,切实发挥基层触角的作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民族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基层治理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吃苦耐劳精神。
4.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各类APP软件及拍摄照片,编辑收发文件、信息的技能。
5.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承压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专业技能。
6.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年龄起算以2023年9月1日为准)。
7.同等条件下本辖区未就业大学生或本网格内常住村(居)民优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3600 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年度基本工资的10%)组成。专职网格员薪酬实行动态增长,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次年月基本工资在上年度月基本工资基础上上涨100元;专职网格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根据本人及配偶机关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3日至9月8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察隅县公安局六楼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a.2023年察隅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c.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d.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e.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f.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9月9日-2023年9月11日。
报考者需如实、全面、详细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初审不通过。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县委政法委统一制发,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本人领取。
(二)笔试(占总成绩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委政法委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等内容;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待定;
4.笔试加分: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直接在笔试成绩上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累计加分。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为3—5人。面试考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应试者从事网格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县委政法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四)政审
按照县委政法委提供的录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村委会、户籍所在派出所、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报名对象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及是否存在不予招聘的情况等进行审核。
(五)体检
1.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聘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县委政法委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年终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次月停止发放薪酬待遇。
1.自愿辞职的;
2.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严重违反网格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网格员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年度考评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6.受到开除党籍、劝退、除名等处理或处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情形,不适合从事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
七、工作考评
专职网格员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3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作,考核优秀发放绩效工资100%,考核合格发放绩效工资80%,考核不合格不发放绩效工资。
八、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提前30日向县委政法委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5日)
九、注意事项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3.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在招聘过程中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十、监督举报电话
0894—5432104(察隅县纪委监委)
0894—5432159(察隅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察隅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办公室:0894-5438819
何 *:15889048785
聂**:18289045657
附件:1.察隅县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2.察隅县专职网格员政审表
察隅县委政法委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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