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4 11:45:40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西乌旗总工会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西乌旗总工会发布:2023年内蒙古巴彦淖尔西乌旗总工会公开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4名,按照盟工会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内工发〔2019〕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工基字〔2020〕1号)文件精神,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按照盟工会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内工发〔2019〕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工基字〔2020〕1号)文件精神,西乌旗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招考、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考试方式择优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二、招录岗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3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是指由地方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管理,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详见附件1、附件2岗位表)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西乌旗户籍(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户口已迁入西乌珠穆沁旗);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30日(不含)至2005年7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4.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与招录岗位相符合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岗位表);
5.热爱工会工作和群众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
3.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网址:
http://115.28.96.217: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04
开始报名时进入网址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0日8:30至8月24日17:30,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0日8:30至8月25日17:30(8月24日17:30至8月25日17:30,期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数码彩照。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 。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须用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领取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录简章和岗位招录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聘用人员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即确认完成报名。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8月30日-9月1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温馨提示: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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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2.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9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考点设在西乌旗,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等。
4.笔试形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5.笔试试卷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将在“西乌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7.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8.本次招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
1.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乌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报名表》(一式两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1.每个岗位报考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生通过体检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西乌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对公示无异议者,西乌旗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依法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聘用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制,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内工发〔2019〕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工基字〔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录工作由西乌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报盟工会备案。
(二)公开招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考生诚信档案。
(四)对违反公开考试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考生,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本次公开招录简章及相关信息在西乌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
(八)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0479--3529331,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13947980350
附件:
1.《2023年西乌旗总工会公开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2.《2023年西乌旗总工会公开招录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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