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0 18:58:03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山丹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山丹县人民政府发布:2023年甘肃张掖山丹县城市社区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3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全面加,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0〕10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社区工作力量配备情况,计划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3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山丹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公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热爱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
6.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山丹户籍或为山丹生源;其他各类社会人员应具有山丹户籍(户口迁入山丹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之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职责
专职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从事党建工作和城市管理服务工作,主要承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基层自治、推进社区洽理、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1.基础信息采集。采集、登记、核实,上报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等基础数据和动态信息。
2.社情民意收集。通过入户走访了解、收集、报送网格内居民反映的热点问题、舆情动态、意见建议、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和各类诉求等有关信息。
3.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网格内安全生产、铁路交通、应急消防、环境环卫、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领域问题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协助排查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涉邪涉毒人员和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4.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入户走访、网格巡防、定期查访,全面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现场化解和处置,对现场不能化解处置的及时上报,并做好矛盾纠纷信息的录入。
5.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生产生活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6.公共服务代办。协助社区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救助援助、卫生健康等民生公共服务。
7.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掖市民政局关于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张人社通〔2022〕184号)执行。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社会保险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3.其他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享有免费体检、带薪休假、婚假产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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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聘用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按聘用合同管理,不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与县城市社区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每5年为聘期,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2.日常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由服务社区实施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考勤、请销假制度,建立工作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同时,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人事档案,实施规范管理。
3.工作考核。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全面考核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退出机制。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人员身份依规免职、调离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违纪违规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履行合同义务,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一年内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山丹县新城区县政府统办一号楼527会议室。丹外报考人员可委托亲友持委托函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报名推荐表》(推荐表样本详见附件3)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2吋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2吋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资格审査合格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程序参加公开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审査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比例,若达不到3:1比例,按规定比例减少招聘计划,减少的招聘计划,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四)报名费收取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1〕1号)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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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采取笔试方式组织进行。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政治、经济、哲学、历史、法律、时政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体检
笔试工作结東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如出现末位并列情况,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末位并列人员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清泉镇,县城市社区管理局、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进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本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十、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清泉镇,县城市社区管理局、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主要釆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本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议异者,按规定程序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上岗。公示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本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及公示对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取得拟聘用资格,须提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不能提供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2721234
山丹县城市社区管理局 0936-2901682
附件: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丹县民政局
山丹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山丹县城市社区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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