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4 10:57:32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文山市人民政府发布:2021云南文山市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340名公告,为加强文山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文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及有关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加强文山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文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及有关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山市本次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100名,社区社会事务员190名,村社会事务员50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岗位计划》),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条件(详见《岗位计划》)。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条件。社区社会事务员岗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二)加分条件。报考村(社区)社会事务员岗位的人员如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总成绩加3分;本村人员报考本村社会事务员总成绩加2分。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明显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5.已进入文山市社区“七人七岗”的社区干部或已进入村“五人五岗”的村干部。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吸毒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文山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笔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20日(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文山市政务中心一楼106室。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可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下载《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填报并打印1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条件中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村人报考本村社会事务员的需提供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应聘工作。
6.缴费:缴纳报名费50元/人,通过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银行缴费(开户银行:工行文山开化北路支行,账户名称: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2506060929200012196,请在附言栏注明报考人员姓名),不设现场缴费点。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及加分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4月21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
(二)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缴费回执单于2021年4月22日-4月23日(8:00-11:30,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11:00。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范围
城区综合协管员岗位:主要考察基本市情、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村(社区)社会事务员岗位:主要考察基本市情、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3.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自备,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行入考场。严禁将各种手表、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考场,一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于2021年4月28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测评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于2021年4月30日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于2021年4月30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布。
(五)体检、考察
1.确定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
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招聘人选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加试决定。
2.体检。考试结束后,由人社部门组织进入下一招聘人选体检,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3.考察。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确定人选。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组织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聘用岗位,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2.公示。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2021年12月31日前,若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将不再单独开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综合成绩得分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人员,不纳入编制内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实行一年一聘。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并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社区社会事务员岗位补贴为4000元/月,村社会事务员岗位补贴为3600元/月,保险按照村(社区)干部标准缴纳;综合协管员岗位补贴为4000元/月(含保险)。
六、疫情防控
为严格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测试等环节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测工作,出示14天内的个人云南健康码(提前打印好彩色的“云南健康码”供工作人员检查),测量体温,正常有序进入(异常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专业人员作进一步检查)。
七、其它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三)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违纪处理。在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社会事务员要主动联系市委组织部,综合协管员要主动联系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0876-2122209;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0876-2137937;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629229。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电话:12380;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76-2143967;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876-3062070。
附件【附件1: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岗位计划20210413.xlsx】
附件【附件2: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报名表.xlsx】
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12日
原标题: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wss.gov.cn/info/2483/847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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