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2 10:35:56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龙江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龙江县人民政府发布: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选拔村党组织书记5人公告,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选拔村党组织书记5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渠道,集聚各领域优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全县公开选拔5名村党组织书记。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全日制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党龄满一年以上(从转正之日算起)。
(五)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六)从事过村(社区)工作一年以上的优先。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犯罪,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党员信仰宗教的。
7.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8.侵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涉嫌职务侵占的。
9.聚众赌博、涉黄涉毒的。
10.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无故拖欠集体债务的。
11.组织观念淡泊,长期无理上访或参与组织煽动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2.身体有纹身刺青的。
13.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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