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0 08:55:04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海南三亚市市、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招聘公告,2019海南三亚市市、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招聘16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因三亚市市、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需要,现公开招聘市、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
6.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8.无违法违纪记录;
9.应聘者年龄均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8日至2001年8月7日期间出生);
10.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名额及待遇
三亚市市、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市、区两级综治中心),是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辖区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现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
(一)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市、区两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6名(含三亚市、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育才生态区综治中心),实行不定向职位统一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三亚市2019年市、区两级综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hrss.sanya.gov.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9时至2019年8月14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考《三亚市2019年市、区两级综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和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请点击“选择文件”按键——选择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
以下材料上传至“添加证明材料”一栏: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②有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图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⑤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⑥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岗位职员2要求提交)社保缴费清单(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
⑧岗位须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3.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19年8月14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2019年市、区两级综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相关专业参照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1:3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和填写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宜,将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拟入围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社保缴费清单(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三亚市2019年市、区两级综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凡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考察组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是否有违纪违法和违反计划生育行为,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合格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自愿选报单位及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最终确定聘用岗位。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三亚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满后才可办理调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发布招聘公告后,公告中的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咨询电话:0898-88279971
监督电话:0898-8868802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13743
附件:
1.三亚市2019年市、区两级综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三亚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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