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 10:01:40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昆明晋宁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昆明晋宁区人民政府发布:2019云南昆明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12人公告,2019云南昆明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12人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12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技能和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六)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被开除公职或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涉黑、涉恶、涉毒记录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有阻碍征地拆迁工作行为或有违法违规建盖等情况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2019年(含)及之前与上蒜镇人民政府解除聘用关系(含辞职、辞退等情况)的人员;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岗位职数和相关要求
1.岗位名称:编外工作人员;
2.岗位招聘人数:12名;
3.岗位及专业需求详见附件1《上蒜镇人民政府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昆明市晋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晋办通〔2017〕35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
(二)试用期满后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
(三)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保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
咨询电话:0871—67812441
联系人:戚艳萍 熊国强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自行下载表格插入电子照片并按照要求填写信息打印后签名);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报名的岗位代码);
5.个人简历1份;
6.经国家相关机构认定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招聘方法、时间及地点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笔试范围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并列的,分数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入场,未带身份证者不得入场;
3.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体检
1.综合成绩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按所报考的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得分最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2.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到晋宁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即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镇政府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凡违反相关规定或者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办理好相关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笔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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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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