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9 11:40:11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灌阳政府门户网站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灌阳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7广西灌阳县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社工12人公告,华图社会工作者考试频道发布:2017广西灌阳县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社工12人,报名时间为10月9日—10月20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灌阳县禁毒办,地址:灌阳县胜利路3号(县公安局大院).全文内容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户籍在灌阳县范围内的公民。
三、招聘人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专职人员12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工作需要,限招男性。
2、政治可靠,思想品德良好;服从警务安排,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传染病;
4、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
至1992年9月1日出生;
5、身高168厘米以上,单眼裸视力4.8以上且无眼疾;
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懂电脑操作;
7、有社工证、有政法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有违纪违法记录史人员;
3、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6、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自动辞职未满二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10、已在村委会(社区)和其他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或兼任一定职务的工作人员。
11、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
—2017年10月2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灌阳县禁毒办,电话:4218172, 地址:灌阳县胜利路3号(县公安局大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须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六、招聘程序、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招聘程序,如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通过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如果不够30人,则通过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应聘人员面试分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实操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1、面试时间与地点另定通知,凡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局协助,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实际操作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根据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实操人员名单。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另定通知。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2、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核
1、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监察部门及时进行复查。
2、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审批。
(六)管理待遇
1、所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合格者与灌阳县禁毒办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单位的相关规定,今后违反聘用单位相关规定应该辞退的或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不再续聘或解聘。自动辞职的必须在三十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动辞职报告书。解聘或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300元(含五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新的政策执行。
(七)其他
本简章由灌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灌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9月28日
原标题:灌阳县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社工简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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