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 14:27:35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吴江党建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吴江党建发布:2017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12人简章,2017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12人简章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社大楼1210室。,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切实加强区域党建工作站建设,增强全区“两新”党建工作力量,我区结合实际,计划统一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12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素质、身体状况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12名,其中:吴江开发区(同里镇)2名,汾湖高新区(黎里镇)2名,吴江高新区(盛泽镇)2名,太湖新城(松陵镇)2名,七都镇1名,桃源镇1名,震泽镇1名,平望镇1名。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吴江区户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具备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5.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方法:有意应聘者请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正本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报名地点: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社大楼1210室
3.报名日期:2017年3月20日—3月22日
4.报名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
5.咨询电话:63950625
五、相关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笔试
1.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务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wjrlzyw.com/。
七、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九、资格复查和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条件复查和考察,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十、录用及待遇
1.录用:录用人员与区域党建工作站所在镇(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2.薪资待遇:各镇(开发区)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按照各镇(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年终,区委“两新”工委对区域党建工作站进行星级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对党务工作者实施单项奖励(具体考核细则由区委“两新”工委负责实施)。
注:本简章由中共吴江区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吴江区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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