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2 11:30:37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6年浙江兰溪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7人公告,2016年浙江兰溪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3月28日—30日。报名地点:兰溪市星辰路2号,兰溪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民政局二楼20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符合条件的考生4月1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领准考证。考试: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兰委办[2014]10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经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27名,其中云山街道12名,兰江街道1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兰溪市常住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2016年即将毕业的人员),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并热心于社区居民服务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文字表达以及计算机基本办公操作能力。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年龄条件
18至40周岁(1976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8日—30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星辰路2号,兰溪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民政局二楼201办公室)。
3.报名手续: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兰溪市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注明应聘的街道。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5、符合条件的考生4月1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四、实践操作和时间
采取计算机实践操作。计算机实践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面试
应聘者按照1:2的比例,根据计算机实践操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计算机实践操作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民政局网、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入围
应聘者按计算机实践操作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得出总成绩,再加上考核成绩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
考核成绩: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2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4分。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计算机实践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七、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社区工作者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员待遇
社区工作者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者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
九、其它说明
1、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
2.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因故在2016年12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民政局网(http://mzj.lx.gov.cn))、兰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 www.zjlxlss.gov.cn)和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com)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电话:0579-8889090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贴心微信客服
Q群福利小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