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4 13:56:43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南谯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南谯区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人公告,2016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人公告已经发布,其中,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27日(星期六),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在区民政局会议室(2号楼116室)。咨询电话:区民政局 0550-3116773,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充实社区管理服务队伍,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民政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区民政局设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社区工作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属社区劳动合同制专职工作人员。
四、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名。详情见《2016年南谯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五、 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人员(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证书的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滁州市户籍(含上大学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2月23日至1998年2月27日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月14日(星期日)起在南谯区政府(http://www.cznq.gov.cn/)、南谯区民政局(http://mzj.cznq.gov.cn/)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27日(星期六),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在区民政局会议室(2号楼116室)。咨询电话:区民政局 0550-3116773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须填写《南谯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3日(星期四)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资格由区民政局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4日(星期四)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区民政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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