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登录

社区工作者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公务员考试网 > 社会工作者 > 真题试题 > 笔试模拟 > 2014年北京社会工作者行测模拟

2014年北京社会工作者行测模拟

2014-04-29 14:14:11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4年北京社会工作者行测模拟,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即将开始,华图考试网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社会工作者备考指导,对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的各个详细问题作出详细解答,祝各位在今年的社会工作者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职位!更多2014社会工作者备考资料,请关注华图教育网!,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即将开始,华图考试网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社会工作者备考指导,对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的各个详细问题作出详细解答,祝各位在今年的社会工作者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职位!更多2014社会工作者备考资料,请关注华图教育网!


2010-北京-1.指令性的公文是指:
 
A.命令和决定
 
B.函
 
C.公告
 
D.通告
 
【答案】A
 
【题型】公文常识
 
【考点】指令性的公文
 
【作者】孙雨林
 
【解析】按公文的内在属性分为:规范性公文(规定、条例、章程、办法、细则等)、指令性公文(命令、指示、决定等)、指导性公文(批示、意见等)、知照性公文(通知、通报、公报、简报等)、公布性公文(公告、通告、布告等)、商洽性公文(函等)、报请性公文(请示、报告等)、记录性公文(会议纪要、大事记等)。本题指令性公文只有A项正确。因此,本题选择A项
 
2010-北京-2.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
 
A.公告
 
B.通告
 
C.通报
 
D.决定
 
【答案】A
 
【题型】公文常识
 
【考点】公告的运用
 
【作者】孙雨林
 
【解析】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通报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经常使用的文种。其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或安排,并要求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的指令性公文。只有A选项符合题意,因此,本题选择A项。
 
2010-北京-3.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使用:
 
A.报告
 
B.决定
 
C.总结
 
D.请示
 
【答案】A
 
【题型】公文常识
 
【考点】报告的运用
 
【作者】孙雨林
 
【解析】报告是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或安排,并要求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的指令性公文。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请示是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 符合题意的只有A项,因此,本题选择A项。
 
2010-北京-4.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用:
 
A.请示
 
B.报告
 
C.函
 
D.批复
 
【答案】C
 
【题型】公文常识
 
【考点】函件的运用
 
【作者】孙雨林
 
【解析】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报告是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符合题意的只有C项,因此,本题选择C项。
 
2010-北京-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这样处理:
 
A.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B.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C.报送两个上级机关
 
D.主送并抄送两个上级机关
 
【答案】A
 
【题型】公文常识
 
【考点】上级机关行文
 
【作者】孙雨林
 
【解析】根据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其请示事项。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因此,本题选择A项。
 
2010-北京-6.公文标题的拟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省略(   )要素。
 
A.发文机关名
 
B.事由
 
C.文种名称
 
D.事由+文种名称
 
【答案】C
 
【题型】公文常识
 
【考点】公文标题
 
【作者】孙雨林
 
【解析】公文的标题通常有四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个要素全部具备的公文标题。二是事由和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三是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四是只标明文种的公文标题。所以,其他可以少,文种不能缺。因此,本题选择C项。
 
2010-北京-7.决定政府机构设置和规模的因素是:
 
A.全国人大
 
B.政府职能
 
C.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D.全国政协
 
【答案】B
 
【题型】政治常识
 
【考点】政府机构设置
 
【作者】孙雨林
 
【解析】政府职能是反映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性质和基本方向,决定着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规模的因素。因此,本题选择B项。
 
2010-北京-8.下列职务中不属于领导职务的有:
 
A.县级市市长
 
B.乡长
 
C.主任科员
 
D.司长
 
【答案】C
 
【题型】法律常识
 
【考点】公务员法
 
【作者】孙雨林
 
【解析】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只有C项不属于领导职务因此,本题选择C项。
 
2010-北京-9.财政部就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对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
 
A.一般监督
 
B.专门监督
 
C.职能监督
 
D.主管监督
 
【答案】C
 
【题型】宪法常识
 
【考点】职能监督
 
【作者】孙雨林
 
【解析】一般监督,也叫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包括日常监督、主管监督和职能监督三种主要形式。所谓主管监督,是指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相应的工作部门的监督。所谓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主管的工作在其职能范围内对其它部门实行的工作监督,它包括平行关系和上下级关系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专门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是政府内部设立的专门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关,对国家所有行政部门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全面的监督。本题财政部就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对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职能监督的范畴,因此,本题选择C项
 
2010-北京-10.政府机构的主体是:
 
A.领导机构
 
B.职能机构
 
C.咨询机构
 
D.直属机构
 
【答案】B
 
【题型】宪法常识
 
【考点】政府机构
 
【作者】孙雨林
 
【解析】政府机构一般是由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等构成。其中,政府机构的组成部门也就是只能机构是只呢个服机构的主体。因此,本题选择B项。
 
2010-北京-11.国家公务员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诉的必要理由是:
 
A.对公务员个人的处理不公正
 
B.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C.公务员认为自身受到的处理或待遇不合理
 
D.须有涉及公务员个人的处理决定
 
【答案】B
 
【题型】法律常识
 
【考点】公务员法
 
【作者】孙雨林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可知,只有在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才能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诉。因此,本题选择B项
 
2010-北京-12.重庆市副市长的职务等级名称是:
 
A.厅局级正职
 
B.厅局级副职
 
C.省部级副职
 
D 省部级正职
 
【答案】C
 
【题型】时政常识
 
【考点】小康社会
 
【作者】孙雨林
 
【解析】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重庆市副市长属于领导职务,重庆市是直
 
辖市,市长属于省部级,那么副市长就属于省部级副职
 
2010-北京-13.下列属于司法监督主体的是:
 
A.党委
 
B.国务院
 
C.人大
 
D.法院
 
【答案】D
 
【题型】法律常识
 
【考点】司法监督
 
【作者】孙雨林
 
【解析】司法监督,是法律监督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主体的特定性是司法监督的显著特征。所谓司法监督
 
的主体就是国家司法机关,我国国家司法机关仅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因此我国司法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因此,本题选择D项。
 
2010-北京-14.承担外交职能的国家机构有:
 
A.外交部
 
B.国家外文局
 
C.国家外国专家局
 
D.外贸部
 
【答案】A
 
【题型】时政常识
 
【考点】小康社会
 
【作者】孙雨林
 
【解析】外交部,一般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执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务的专门性机构,外交部贯彻执行国家总体外交方针和国家外交政策,维护国家最高利益,代表国家处理双边和多边外交事务等。承担外交职能的国家机构主要是外交部。因此,本题选择A项。
 
2010-北京-15.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其作用主要在于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D
 
【题型】时政常识
 
【考点】小康社会
 
【作者】孙雨林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要还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调整因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执行保护环境这样的社会公共事务。因此,本题选择D项。
 
2010-北京-16.将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称 为:
 
A.法律整理
 
B.法律汇编
 
C.法律编纂
 
D.法律制定
 
【答案】B
 
【题型】法理常识
 
【考点】立法活动
 
【作者】孙雨林
 
【解析】法律清理亦称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做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法律汇编,即将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和标准予以排列,编辑成册,不改变文件的内容,也不是制定法律。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法律制定,又称法律创制,法律创立,最通常的称之为"立法"。它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符合题意的只有法律汇编。因此,本题选择B项。
 
2010-北京-17.法律的实施可以分为执法、司法、 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几个环节。其中执法的主体是: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检察机关
 
C.国家审判机关
 
D.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D
 
【题型】立法常识
 
【考点】执法机关
 
【作者】孙雨林
 
【解析】国家权力机关是立法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因此,本题选择D项。
 
2010-北京-18.法律的制定包括准备阶段、确立阶段和完备阶段。下列选项中处于法 律完备阶段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立法动议的形成
 
B.《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细则》的制定颁布
 
C.《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起草
 
D.《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起草征询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
 
 
【答案】B
 
【题型】立法常识
 
【考点】法律制定
 
【作者】孙雨林
 
【解析】法律制定活动基本上可分三个相互独立而又有联系的阶段,即(1)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2)法律制定的确定阶段。(3)法律制定的完备阶段。动议的形成属于制定的准备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细则》的制定颁布属于法律的完备阶段。草案的起草和征询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是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
 
2010-北京-19.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法可划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下列 属于国际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C.《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
 
【答案】B
 
【题型】法理常识
 
【考点】法的分类
 
【作者】孙雨林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制定的非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他们都属于国内法,只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由联合国制定的,属于国际法。因此,本题选择B项。
 
2010-北京-20.法律的规定得到具体实施后,对普通人将来的行为会产生影响。这表 明法律具有:
 
A.教育作用
 
B.预测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答案】A
 
【题型】法理常识
 
【考点】法的作用
 
【作者】孙雨林
 
【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第一,指引作用。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确定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第二,评价作用。这是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第三,预测作用。这是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第四,强制作用。这是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第五,教育作用。这是对一般人的行为的作用,包括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法律的教育作用是对普通人将来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本题选择A项。 (编辑:admin)

官方图书推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2023社区工作者公告预约
华图社工公众号:htszyf
想考上社工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