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未知发布:2014年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我国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我国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从80年代初到1988年是医疗制度改革初期内容是:①职工负担部分医疗费②职工医疗费定额包干管理③行业或地区大病统筹等。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某个人帐户。
社区服务机构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重点服务对象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等。
卫生部和中医药局2006年6月发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经(试行)》明确了,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治,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康复,计划生育等12项具体内容,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有"小病"、"常见病"、"多发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
国务院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制定《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
生育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规范,调节公民生育行为的基本准则,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流动人口对家指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也就是18周岁到48岁的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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