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30 14:55 来源: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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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纳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纳溪区本次共有33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证件照(2寸近期免冠、备注职位及姓名),于2023年2月2日(星期四)上午7:15前到纳溪区委大院(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1段199号)门口集合,核实身份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考生非因不可抗拒因素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等后续环节,责任考生自负。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参检。
2.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移动电话等电子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体检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4.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参检人员应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和安排,遵守体检工作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6.参检人员须在体检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体检时,一律称呼考生体检编号,考生不得将自己的姓名以任何方式告知体检医务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参检人员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后离开体检医院,参检人员不得在体检医院区域逗留。
7.女性参检者若是在月经期间或怀孕(包括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怀孕者(提供相关依据)勿做X光检查。
8.体检项目完成后,请参检者如实填写《公务员体检表》相关内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体检费自理,约500元,体检医院按实收取,请自备现金。
11.参检人员违反体检规则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联系电话:0830—421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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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2023年1月29日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事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699b824cbf76452ebae6340efa2d89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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