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6 09:14来源: 中新经纬作者:中新经纬
在被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告指出酱油产品不合格后,李锦记中国、海天酱油先后回应表示“不服”。
江苏省消保委近日发布的酱油比较试验结果显示,120个酱油样品中,有29个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钠含量超标、虚标营养成分等问题。
营养成分数据与其产品标识明示的营养成分表数据不符的有23款,涉及样品有B.B.、蟹园、李锦记、金蘭、巧媳妇、味美思、冠威、廣祥泰、潘秦牌、珠江桥、马大嫂、老才臣、丸天、万字、八珍、大华、华凤伊俐家、宽牌、大字牌、元童牌及没有标注品牌由日本(元英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朝紫配制酱油、日本(深圳市一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秘蔵浓口酿造酱油。
有12款酱油样品存在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情况。其中,海天及一款淬酿日式和风干贝味酱油露(配制酱油)的进口酱油,营养素参考值(NRV)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于上述比较试验报告,李锦记中国14日在微博回应称,涉及到的李锦记锦珍生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为合格产品。
李锦记表示,2017年9月17日,李锦记曾收到江苏省消保委的信息,告知在其所做的一项比较试验中,抽检样品——2016年12月5日生产的锦珍生抽,钠含量检测数值不符合相关标准。李锦记对此次检验结果有异议,多次沟通江苏省消保委,希望对抽样产品进行复检,但江苏省消保委并未同意进行复检。李锦记希望能带些抽样样品另行复检,并且回公司进行内部分析,也并未得到允许。
2017年9月26日,李锦记将抽样样品的同批产品留样送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钠的含量是合格的。李锦记遂将这一检验结果反馈给江苏省消保委。
时隔一年,2018年10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本次比较试验报告。
李锦记表示,除了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生产日期标示为2016年12月5日的锦珍生抽进行检测,显示钠含量合格外,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017年和2018年生产的李锦记锦珍生抽所做的检测报告,同样显示产品的钠含量为合格。
海天酱油15日也在其官方微博作出回应。
海天酱油表示,NRV%是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是食品营养标签上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多少的参考指标。海天被抽检生抽产品标签中把蛋白质NRV%仅标识为1%,因为标识值低于计算值,所以被点名,造成消费者误解。
海天酱油称,蛋白质NRV%仅是一个营养参考值,标签上的标识值低于计算值并不构成产品品质问题,更不是食品安全问题。(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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