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4号) 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并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省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各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本考区考务组织工作。考试所需教材的征订及培训工作由省民政厅人教处负责,各考区的民政部门负责本考区的教材征订与人员培训工作。
(三)各市人事局会同民政部门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计划及考区设置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9日下午、20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的具体地址及考场安排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模式及答题方式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时间2.5小时),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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