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85号),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09年6月13、14日举行,现将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9:00-2月20日17:00。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 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2月16日至20日(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考试科目 |
6月13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
6月14日 |
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2.《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含中级2个、初级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exam.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doc
2.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doc
3.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doc
4.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doc
二○○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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