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日前接受采访。他表示,“必要时执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并不意味着一定执行价格临时干预,目前全国范围内不具备执行条件。“两节”期间蔬菜供应充足,抑制价格水平过快上涨已取得初步成效。
■关键词·物价调控
初步遏制价格过快上涨
“国十六条”已经推出半月,全国出台各种措施落实,那么物价水平到底处于何种状态?
周望军介绍,近期市场投放力度加大,11月22日至26日这一周就投入了850万吨政府政策性储备粮油,现在粮油价格已经保持稳定。各地也加大了对蔬菜生产的扶持力度,据商务部有关部门统计,今冬明春全国蔬菜产量增长7.5%,上月价格环比下降了10%左右。各地对困难群体、低保户、在校困难大学生等补贴也陆续发放。
目前,“国十六条”实施半月以来,价格趋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遏制价格过快上涨已取得初步成效。
周望军预计,今年两节蔬菜的市场供应比往年要好。现在各地都增加了大棚,增加了很多叶类菜种植。另外,北方很多地方气温还在0℃以上。很多地方政府已预先充实了土豆、洋葱、大白菜等越冬蔬菜储备。
■关键词·价格临时干预
政府不直接规定商品价格
企业对价格临时干预是否持反对意见?对经济运行是否会造成影响?
“执行价格临时干预不会影响企业自主定价权,不会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周望军介绍,2008年,国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后,采取的措施是调价备案和提价申报,政府组织力量对企业进行成本调查,并不是直接规定商品的价格。当时要求食用油、方便面等企业价格上涨幅度不能超过成本上涨幅度,不能囤积居奇。从价格临时干预实施的效果看,整体上对企业的经营也没有太大影响。
目前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
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对什么商品、以什么方式进行价格临时干预?
周望军举例说:2003年“非典”时期,部分中药材和消毒液价格一周内涨了十几倍,对老百姓生活、社会稳定都造成危害;2008年南方冰冻灾害,部分地区方便面和矿泉水的价格也涨了数倍。在短时间内某种商品需求量急速上升,而受条件所限相关物资无法及时送达,在这些极特殊的情况下,是一定要启动价格临时干预的。
周望军表示,目前国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依旧以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为主。
■关键词·CPI
CPI细化才能反映百姓感受
一些人会觉得官方会不会把CPI低估了,怎样才能使CPI数据与人们的感受趋于一致呢?
周望军认为,应该改变CPI统计指标过于笼统的局面,将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第一,将来建立一个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价格指数,房地产、汽车都不要,就要吃喝穿住、水电煤气、食品,这个指数就能比较准确地反映老百姓的感受。第二,建立分收入阶层的统计制度,不能全中国13亿人一个指数。我们可以把人群分成高收入阶层、中收入阶层、低收入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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