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经济和社会蓝皮书》显示,买房贵是新民生三大问题之一,也是近年“两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买房贵到底“贵”在哪里?有什么解决措施?
一、买房贵原因
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合理因素,如城镇人口增长较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住房需求迅速增加;土地价格上升,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加之商品房品质提高,配套设施和环境改善,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增加。但也有许多不合理因素。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较低、股市低迷,社会资金缺乏其他投资渠道,纷纷挤向房地产市场。同时也有不少境外资金进入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
第二,一些地区投机炒作现象严重,投资性购房需求迅速扩大。一些居民基于房价上涨预期,也参与购房投资;或者担心房价继续上涨而提前入市。
第三,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抬高了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第四,部分城市盲目大拆大建,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带来大量被动性需求。在经营城市的理念指导下,抬高了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价格。
第五,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少数开发商及中介机构利用市场信息不对称与不透明,通过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虚假交易、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哄抬房价,误导市场预期。
二、解决措施
1、坚持遵循经济规律,主要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实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力度。
2、调控的总体思路:坚持积极稳妥、把握力度,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法治、加强监管,促进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3、调控工作实行供应和需求双向调节、综合治理的办法。
4、调节需求的重点:遏制投机性需求,控制投资性需求,限制被动性需求,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
5、改善供应的重点: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同时,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提高认识。稳定住房价格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稳定房价工作的统一政策部署,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其次,落实责任。国务院明确,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负总责,同时要落实市县人民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最后,加强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各省级政府也应当加强对市(区)县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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